《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》(CEPA)《货物贸易协议》

 

在CEPA框架下,特区政府与国家商务部在2018年签署CEPA 《货物贸易协议》。 《协议》确立所有符合原产地标准的香港货物,可享零关税优惠进口内地,亦确立便利贸易的原则以减低贸易成本和加强双方合作,以及为配合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加入贸易便利化措施专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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